八旬老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 致人受伤被诉赔偿追悔莫及
2023-07-06 18:03:08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璐 | 作者:吴杨慧          浏览量:13887

桑植融媒7月6日讯(通讯员 吴杨慧)操作轻便,上路要求低……电动车成为很多老年人的代步工具,但安全隐患令人堪忧。7月3日,桑植县人民法院芙蓉桥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85岁老人驾驶电动车致伤行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10月的一个上午,85岁的高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往官地坪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官地坪镇某村部附近时,碰撞到路边同方向的行人刘某(78岁),导致刘某多处骨折,经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赔偿其包括医疗费等在内的损失共计13万余元。考虑到被告年迈,赔偿能力有限,为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各方面为双方释法析理,最终经庭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于当日给刘某支付赔偿金4万元,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对于老年人来说,电动三轮车或四轮车是“万能车”,能装货、能装农具,甚至还能载人,确实方便了老人出行,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操作不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很多老人买来即用,没有上牌及购买保险,一旦造成安全事故,可能给自己、他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还可能面临数目不小的经济赔偿。因此,驾驶电动车上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一审:秦福  二审:杨明  三审:吴明波)

责编:刘璐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时政报道
视听桑植
时政报道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