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吴远春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01-22 09:08:50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璐 | 作者:尚柳 周静          浏览量:990

桑植融媒1月22日讯(记者 尚柳 周静)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皮运舰主持召开桑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县委副书记肖运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林、王云、韦先娥、范武斌、韦克修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钊,副县长彭剑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红亮、县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人选吴远春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因事请假1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同意覃恩赐辞去桑植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吴远春为桑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皮运舰为吴远春颁发了任命书。在接受任命后,吴远春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编:刘璐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时政报道
视听桑植
时政报道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