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用纪律之水托起选人用人之船
2021-02-03 18:00:42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高丽文 | 作者:唐云幸          浏览量:33883

桑植融媒2月4日讯(通讯员 唐云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全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

纪律是水,要防止干部以身试水;选人用人是船,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保障;唯有让哪些有能力、有远见、愿奉献、愿付出的干部搭上选人用人之船,在纪律之水的托举之下前行方能行稳致远。

教育在前,预防以身试水。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还禁而未绝,一些地方政治生态尚未完全修复,干扰破坏换届的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换届期间往往又是问题易发多发期,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把教育、警示做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打消干部以身试水的念头。

坚守纪律,保障船行无阻。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纪律、规矩、底线都是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准则。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我们要经常躬身自省,对标道德高线,不触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时刻保持清醒自觉,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换届过程中,面对进退留转,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职务变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经受住名、权、位的考验,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为选人用人之船的航行扫清障碍。

强化执纪,方可引船入海。监督执纪的目的不是为了惩戒干部、处罚干部,而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干部,为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把哪些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引”出来,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落地、落实、落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所以必须把换届纪律严肃起来,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引船入海,风雨无阻。

俗话说“官有公法,民有私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人类通过几千年的发展,经历了无数的风雨后总结出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部分干部就推动的,它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都打心底里认识到纪律是不能以身去试的水,选人用人是实现党的伟大事业的船,唯有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为换届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纪律之水方能托举起选人用人之船入海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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